绝户白叟生前埋下一壶银元:两男人请人领路勘探挖出109枚贩卖3人均获刑
发布时间: 2024-12-04 来源:leyu乐鱼全站官网
产品详细
陕西省镇巴县徐方林白叟逝世后成为“绝户”,白叟生前在自家房子周围埋藏了一罐银元,一向被人想念。
2021年3月14日,吕某、李某某、苟某某3人到镇巴县兴隆镇火焰溪村周朝山徐家坪邻近进行勘探,大约20分钟后金属勘探仪报警,吕某、李某某挖出一个锡壶,内有109枚银元。吕某和李某某进行了分赃,两人总共交给苟某某酬劳4000元。案发后,警方介入,涉案赃物被扣押。
10月25日,红星新闻记者从我国裁判文书网得悉,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,并作出断定: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,并处分金人民币8000元;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宣告缓刑四年,并处分金人民币6000元;苟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,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分金人民币1000元。
此案起源于2021年头。吕某与李某某因生意麻钱(铜钱)在某App相识,后相互添加了联络方式。在沟通谈天过程中,李某某告知吕某,在镇巴县兴隆镇火焰溪村周朝山徐家坪邻近,一徐家老一辈逝世前在自家房子前埋藏了一罐银元,二人协商将银元找到。
2021年3月14日,吕某搭车抵达镇巴县兴隆镇火焰溪村李某某家中,因对徐家坪的地势不熟悉,他们找到了苟某某帮助领路,并承诺给予其酬劳,苟某某表明同意。
次日,李某某驾驭三轮摩托车同苟某某、吕某一道前往该村徐家坪邻近,吕某运用金属勘探仪勘探未果,3人便起程持续往一处古坟方向走,并在古坟中勘探出十几枚麻钱。随后,3人再次回来徐家坪进行勘探,吕某在向苟某某细心地了解了徐家老太爷(徐方林)曾经房子的方位及大门朝向后,便在徐家坪旷费的土地内运用金属勘探仪进行勘探。大约20分钟后,金属勘探仪报警,吕某就运用金属铲进行发掘,李某某在边上合作,在向地下发掘30厘米后,挖出一个锡壶,后二人整理锡壶的污泥,并对锡壶内的银元进行清点,共发现109枚银元。
挖出银元后,吕某和李某某进行了分赃。其间李某某分得54枚银元、1个锡壶,吕某分得55枚银元。两人总共交给苟某某酬劳4000元。
同年3月16日,吕某带着55枚银元回来陕西省城固县后,找到其老表夏某商议将其所分得的55枚银元卖掉。
夏某与一宁夏人席某联络,将55枚银元以61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寓居在宁夏的席某。银元卖出后,席某觉得该批银元成色好,问询还有没有,吕某就想让夏某将李某某分得的银元买过来再出售赚取差价。
所以,夏某再次前往镇巴县兴隆镇找到李某某,以900元一枚的价格收买了李某某手中的44枚银元(李某某保留了10枚银元),并再次将银元打包发给席某。同年3月17日,席某使用微信转账向夏某支付了49000元。
但是,他们的犯罪行为终究被发现。案发后,公安机关从李某某处扣押银元10枚、铜钱3枚、锡壶1个,从买家席某等人手中别离扣押了94枚银元。
经陕西文明艺术品司法辨别断定中心判定,判定定见为:送检的银元10枚、铜钱3枚、锡壶商场参考价合计人民币15850元(其间3枚铜钱价值50元)。送检的94枚银元商场参考价格合计人民币118540元。3名被告人偷盗总价值134390元。
该案审理过程中,镇巴县兴隆镇火焰溪村乡民委员会出具证明,证明徐方林已绝户,无继承人。徐方林的犁地已于1984年土地下户时,由乡民小组从头分配给了谭某。谭某证明徐方林老太爷逝世后,房子倒了,其寓居的地块成为犁地,后来分给他成为他的包产地,已旷费多年。他也曾听说过徐方林在自家房子前埋藏有银元,但播种多年没有挖出过东西。徐方林白叟的逝世时刻,火焰溪村乡民委员会和谭某也没有详细阐明。
2023年6月12日,公诉机关依法对吕某、李某某、苟某某提起了诉讼,并主张对3人以偷盗罪科罪处分。在庭审中,吕某、李某某、苟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、罪名无异议,表明认罪认罚。
经法院审理查明,吕某、李某某、苟某某隐秘发掘别人埋藏于地下的银元,该块土地并非3被告人分配办理,其获得银元的意图和手法不合法,应以偷盗罪科罪处分。
2024年4月15日,镇巴县人民法院依法对3人作出了断定: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,并处分金人民币8000元;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宣告缓刑四年,并处分金人民币6000元;苟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,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分金人民币1000元。
一起,法院还追缴了3人的违法来得到的,并没收了随案移送的银元、锡壶、铜钱等物品。